浏览数量: 34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19-07-03 来源: 本站
为做到重点有效的进行吊具的控制,并减轻吊具管理的工作了,亚广建议广大用户对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1000kg的外购、自制的专用吊具、通用吊具、索具(含白棕绳、合成纤维绳、钢丝绳、吊链、夹持吊具等)及其附属零部件(吊钩、吊框、卸扣等)实行等级制度,并要做好下列管理要求:
1、对上述范围内的吊具必须按《吊具登记表》的内容进行登记、编号及验证。
2、外购吊具必须由供应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产品质量合格证书、工业产品准产证、产品责任保险单、生产依据的国家标准和产品维护保养说明书,连同购入的吊具一并进行登记、验证或检验。
3、外购用于制作吊具的材料、零部件必须由供应方提供材质保证单、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,否则应经过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。